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9年04月02日

各处、室、二级学院、系(部)、馆、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我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请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确保假期生活正常,并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卫生防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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