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现需补录全院学生的父母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全院所有注册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补录内容说明
1.具体填报的信息为:父亲(监护人1)姓名、身份证号、母亲(监护人2)姓名、身份证号。学生可以填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2.填报方法:学生进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信息维护菜单----个人信息----填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页面右下角处)。
3.学生和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12日至2019年2月1日,学生在教务系统填报;
2.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6日,教务处导出学生填报数据,学生签字确认;
3.2019年3月8日,数据上报教育厅。
(二)工作要求
做好学生父母信息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院(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指导学生在教务系统填写好信息。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03月01日